close

有件事情很矛盾,不知道有沒有人也這麼覺得。

朋友或是陌生人,不管是什麼關係;只要發生
爭吵,就算是站得住腳的一方,先動手的總是
錯的。因為不能用這種方式解決問題。法律也
是這麼規定的,不管有任何理由,造成傷害就
是有罪,因憤怒而動用私刑的家屬也會入獄的。

但是,人好像在開自己的玩笑,嘲笑自己的規
則一樣。以上的規則放到國家層次完全不管用
。該打的,說不通的,就打了!好大的一個諷
刺。就好像是在學校裡1+1=2,但是踏出校外
,1+1可以不是這個樣子的。不能傷人的道理
,放到大點的層次就不適用了,真怪。

只要人類還在用這種方式解決問題,大概還是
都活在叢林裡吧XD!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Baron.K.C. 的頭像
    Baron.K.C.

    The Lost ShangriLa - Le ciel bleu profond - Keep Walking, Traveler25

    Baron.K.C.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